以有力監管為直播食品安全“托底”
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宣布,《直播電商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》相關工作程序已基本完成,將于近期發布實施。
這項新規針對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、直播間運營者、直播營銷人員及其服務機構等各相關主體,從規范經營行為、強化監管措施、細化處罰標準等方面作出全面規定。
直播帶貨以其互動性強、傳播范圍廣、交易效率高的特點,已成為食品銷售的重要方式。據統計,2024年食品類直播銷售額占據直播電商市場的近三成,這一數字還在持續增長。與市場規模擴大相伴而生的是,食品直播電商領域虛假宣傳、假冒偽劣等亂象也逐漸增多,社會反映強烈。許多消費者反映,在直播間購買的食品存在質量問題,但維權困難。一位消費者曾表示:“看著主播吃得香,買回來完全不是一回事,想找售后卻不知道找誰。”新業態的監管滯后是造成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。現行法規制度對傳統食品銷售有較為完善的規定,但對直播電商這一新業態的食品安全監管尚不健全。
即將實施的《規定》最顯著的亮點在于,它為直播電商食品銷售構筑了一套全鏈條、多層次的責任體系。首先,壓實平臺主體責任。規定明確要求直播電商平臺經營者將直播間運營者主體資質、直播經營的食品以及直播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,納入《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》,作為管控的重點內容。其次,規范直播間運營者與主播行為。從直播前、直播中到直播后三個階段對直播間運營者應當履行的義務進行規范。針對直播營銷人員的不同情形分別提出要求,明確其應當依法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嚴格的選品制度,配備相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。第三,明確服務機構責任與處罰機制?!兑幎ā吠瑫r明確了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在直播營銷人員培訓和日常管理、選品等方面的責任。
有了好的制度設計,關鍵在于如何將紙面上的規定轉化為實踐中的行動。直播電商食品安全監管的真正挑戰在于執行。技術手段的應用將成為監管效能提升的關鍵。直播電商具有實時性、海量性、跨地域等特點,傳統監管方式難以適應。監管部門需要建立智能化的監測系統,通過大數據分析識別風險直播內容,利用人工智能技術自動篩查違法違規信息。同時,加強跨部門、跨地區協作也至關重要。食品直播電商往往涉及生產、流通、銷售多個環節,覆蓋不同地域,需要市場監管、網信、公安等多部門形成監管合力。地方監管部門之間也應建立信息共享與執法協作機制,破解跨區域監管難題。
當新規正式實施后,消費者在直播間下單食品時,將能看到屏幕后方那些被明確規定的食品安全管控流程:平臺的智能監測系統正在掃描直播間,主播背后的團隊已完成對食品的抽樣檢驗,服務機構對直播內容進行了合規審核。從直播間誘人的美食展示,到消費者手中的安全食品,這條看似簡單的鏈路將被多重責任主體共同守護。屏幕那頭的每一次推薦,都不再只是銷售行為,更是對消費者“舌尖安全”的莊重承諾。(金勝)
責任編輯:鄧宇
